華西醫(yī)學期刊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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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普外基礎與臨床雜志》

《中國普外基礎與臨床雜志》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主辦:四川大學華西醫(yī)院
主編:嚴律南
刊期: 月刊 ISSN:1007-9424 CN:51-150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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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學術論文“五不準”

  為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端正學風,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學術生態(tài)環(huán)境,重申和明確科技工作者在發(fā)表學術論文過程中的科學道德行為規(guī)范,中國科協(xié)、教育部、科技部、衛(wèi)生計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共同研究制定了《發(fā)表學術論文“五不準”》:

  1.不準由“第三方”代寫論文。科技工作者應自己完成論文撰寫,堅決抵制“第三方”提供論文代寫服務。

  2.不準由“第三方”代投論文。科技工作者應學習、掌握學術期刊投稿程序,親自完成提交論文、回應評審意見的全過程,堅決抵制“第三方”提供論文代投服務。

  3.不準由“第三方”對論文內容進行修改。論文作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論文語言潤色,應基于作者完成的論文原稿,且僅限于對語言表達方式的完善,堅決抵制以語言潤色的名義修改論文的實質內容。

  4.不準提供虛假同行評審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如需推薦同行評審人,應確保所提供的評審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真實可靠,堅決抵制同行評審環(huán)節(jié)的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5.不準違反論文署名規(guī)范。所有論文署名作者應事先審閱并同意署名發(fā)表論文,并對論文內容負有知情同意的責任;論文起草人必須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對論文全文的意見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論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須對論文有實質性學術貢獻,堅決抵制無實質性學術貢獻者在論文上署名。

  本“五不準”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機構和個人;“論文代寫”指論文署名作者未親自完成論文撰寫而由他人代理的行為;“論文代投”指論文署名作者未親自完成提交論文、回應評審意見等全過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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